什么情况需要办理房产公证
2024-10-23 16:09一、房产继承
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进行身份确定和材料核实等工作,出具公证书。
二、立遗嘱
房产所有人为了妥善处理名下房产而设立遗嘱,需要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赠与房产
赠与人将名下的合法房产赠与给他人,同样需要办理公证。只有经过公证,才能证明该赠与行为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是真实、合法的。
四、涉外转移房产
如果房产所有权转移涉及到别的国家或者港澳台地区,也必须办理公证,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房产公证的类型有哪些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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