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事关所有阜阳人!阜阳开发商新建项目必须满足这个标准
来源:吉屋网 2020-09-21 14:33:49推窗见绿,出门见景
*、医院、菜市场、体育中心、养老场所等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5*内可达,
未来阜阳开发商新建项目必须满足这些标准
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将享受到这样的便利
5*生活圈,
“圈”出了阜城居民的惬意生活。

近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
《阜阳市五*生活圈和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配建标准》
明确了统一的
配套设施配建标准和核算标准
《阜阳市五*生活圈和居住街坊配套设施配建
标准》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2018年7月,住建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142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新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针对不同的开发实践,特别是像我市这样的三、四线城市,城市居住区规模不大,基本居于五*生活圈和居住街坊的等级规模上,相当一部分达不到居住街坊规模等级,或居于居住街坊和五*生活圈规模等级之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对居住街坊等级规模以下,以及居住街坊和五*生活圈之间等级规模的居住区的配建配套设施,并未作比较明确的规定,居住区人口和户数也不完全对应。
为合理配建五*生活圈和居住街坊的相关配套设施,结合本地实际,我局制定了《阜阳市五*生活圈和居住街坊配套设施配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标准》的制定,将立足阜阳市城市开发建设实际,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了居住街坊及以下规模等级和五*生活圈规模等级及以下的配套设施配建标准,为具体的开发建设和规划审查、审批工作提供明确的适用标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为合理配建我市五*生活圈和居住街坊相关设施提供了依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标准》起草之初,我局交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了大量调研,在技术复核审查以往的居住区规划设计基础上,走访了相关开发企业,形成了草案。我局召集市城乡规划院和各分局对草案进行了研讨、修改和完善,经2020年8月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8日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9月4日发布该《标准》。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标准》的主要目标是,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统一的配建标准和核算标准。主要是针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未作明确规定的居住街坊以下、居住街坊和五*生活圈之间规模等级的居住区,在开发建设以及规划审查过程中,提供统一的配套设施配建标准和核算标准。
五、创新举措
《标准》在落实国家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创新地通过调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定的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的上下限范围,填补居住街坊以下规模、居住街坊和五*生活圈之间规模、五*生活圈和十*生活圈之间规模的配建标准空缺,保证所有等级规模的居住区在开发建设和核算配建配套设施时,均有统一的标准,更加明晰,同时也更加严格地执行了国家标准。
六、保障措施
我局通过政府采购的规划方案技术服务机构,对所有居住区开发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技术校核,执行该《标准》并按此标准核算配套设施,保证了规划方案审核标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七、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宣传、普及《标准》,让进入阜阳的各开发建设单位知晓《标准》、掌握《标准》、执行《标准》,按照《标准》配建各项配套设施;同时,在居住区规划方案审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执行,为我市五*生活圈和居住街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为居民生活便利提供保障。
也就是说,该标准实施以后
新规划及新项目都要满足这个标准
“以前建设的项目将不会进行改造;标准实施后的新规划、新项目,从规划施工阶段,就要经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图纸,不满足标准配件,通不过图纸审查。”
“以往,要求开发企业在新建项目时,要满足相关配套标准,他们会提出这样那样的理由或意见,在执行时‘打折扣’。”
《阜阳市五*生活圈和居住街坊配套设施配建标准》的制定,为合理配建阜阳市五*生活圈和居住街坊相关设施提供了依据,为居民生活便利提供了保障。
新闻相关:
我市打造“五*生活圈”主要内容
五*生活圈内,人口控制在1.5万以内。
物业管理用房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建筑面积 600~1000 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建筑面积 250~1200 平方米;

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5.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室内建筑面积 0.1 平方米/人或室外场地面积 0.3 平方米/人;养老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 350~750 平方米;社区商业网点(超市、药店、洗衣店、美发店等)服务半径不大于 300 米;再生资源回收点1000~3000 人设置 1 处;每处用地面积 6~10 平方米。

五*生活圈中必须有一块面积不小于 4000 平方米、*小宽度不小于 30 米的公共绿地;室外健身器械宜结合绿地设置;便利店(菜店、日杂等),1000~3000 人设置 1 处;邮政和快递送达设施应结合物业管理设施或在居住街坊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70 米。

此外,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垃圾收集站或垃圾中转站、公厕、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等依据《通则》,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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