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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报!阜阳一女子假离婚买房,摊上大事了!

来源:吉屋网   2020-09-07 15:36:36

近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了

一起帮客户制作假离婚证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本市东望小区销售部员工栗某,在售房过程中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客户宋某进行错误引导,帮助其制作虚假离婚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核验材料时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通过大数据核验平台现场核查,其提交的离婚证为假证,栗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无视法律法规,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出具虚假材料的缴存职工宋某,予以限制3年内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的处罚。同时,该中心将栗某的行为通报给阜阳市金某置业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并将栗某予以开除。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调查了解


宋某婚前丈夫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近期,宋某想买东望小区一套房子,但宋某手头没这么多钱,加上不懂住房公积金业务,楼盘销售员栗某为了卖掉手中的房子,就有意误导宋某,帮宋某办理了假离婚证,试图让宋某享受“首套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不低于20%”政策。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此郑重提醒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其使用权具有限制条件,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使用条件。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恪守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要求,提交真实合规的业务办理要件,切勿听信不法中介和个人误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和信用损失。同时,希望各房屋开发企业销售部门应引以为戒,杜绝此类情形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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