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住宅按套内面积交易什么时候执行,你知道吗

来源:吉屋网   2020-05-27 09:24:02

今天小编就来告诉大家住宅按套内面积交易什么时候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2月22日,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委员钟国平建议,对商品住房销售进行立法,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明确商品住房按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并将此规定纳入住房销售合同。

实际上,早在2002年6月,重庆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该条例于当年8月1日施行,宣告重庆在全国率先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政策,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10%的罚款。时任 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曾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目的在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房,*限度地减少房地产交易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从上世纪末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中国房屋交易,就采用的是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虽然延续至今,但其合理性一直面临疑问。尤以两个方面的“槽点”*明显:

一是公摊面积的计算标准很模糊,现实测量也较难,开发商的弹性操作空间较大。这使得“公摊面积”实际成为房屋交易当中的一个隐性黑洞,甚至引发消费者的诉讼。像媒体报道的极端案例显示: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使购房者很受伤。

二是按公摊面积计价,放大了市场交易的公平焦虑。比如,两套总价一样、产权面积一样的房屋,很可能因为公摊面积不同,导致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相差很大。

所以,考虑到上述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以及近年房价升高和统一实行精装房交易后,按含“公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计价给消费者带来的更大的相对剥夺感,对住宅建筑实行统一按套内面积进行交易的规则,也算是一种务实的纠偏,回应了购房者的实际关切。


按套内面积算的利好,*关键的一点还是让房屋交易变得更透明,让购房者不必再在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多个指标上与开发商“斗智斗勇”了。至于其他方面的“获得感”,不能期望过高,比如,它对于购房支出,并无实际影响。甚至,如一些人所担心的,按套内面积计算后,意味着房屋单价将会有相应提升,这个过程中,如何避免开发商的隐性抬价,也值得关注。

除此之外,新规对房屋交易和后续其他环节可能带来的连带影响,也该有配套的落地细则。比如,相关新闻的跟帖中,关注度*的一条就是“现有的二手房怎么计算”。也就是说,虽然新房交易将执行套内面积计算标准,但现有的二手房过去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它们被重新投入市场后,到底是按照新的规则执行,还是延续旧规,关系到购房者和卖房者双方的利益,如何平衡,需要有规则层面的回应。

另一个现实问题是,按套内面积算,对于业主缴纳物业费、取暖费,乃至日后可能征收的房产税等,都可能带来长远性的利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费用就可以免除了。这部分费用到底该如何由业主分担,是折合到套内面积统一征收,还是另设标准,仍是疑问。多年前就已取消公摊面积的重庆,据说在物业费征收上依然多数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这种方式是否将是主流,有待探索和规范。


  • 住宅按套内面积交易什么时候执行
买房交流 428 人正在讨论长沙楼市
长沙买房交流(428)
长沙在售楼盘
长沙楼市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