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租房须知
来源:吉屋网络整理 2013-11-05 16:43:54在租房过程中我们往往容易忽略一些小细节,然而这些小细节就很有可能给我们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危及到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以下是小编根据《长沙租赁管理条例》以及人们生活实践经验整理出来的租赁须知,赶紧看看吧。
一、不能租的房屋:
1、违法建筑,在租房前一定要记得向房东要求出示相关证明,如: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注意:多人或多方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在租用时要确认是否获得所有产权人同意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如:可能存在的噪声、电磁波辐射、放射性物质、强光等污染源,将会严重影响租住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有拿到房屋所有权证的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如:
(1)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屋;
(2)已经被抵押的房子,而没有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
二、租赁合同需要包含这些内容:
(1)房屋所有产权人及租客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面积、结构、坐落、附属设施,家电和家具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房屋维修责任;
(7)租赁期限;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11)其他约定。
三、租房要这样来: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人查看租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租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 ,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 及房屋所属证明,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 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 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付款时要收取正规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租房千万不能马虎,以上步骤一定要看清楚落实了。
- 长沙楼市上半年盛大交付,多项目颜值与品质并存 2024-07-11
- 长沙新增过江通道助推城市交通便利化 2024-07-11
- 长沙会展新城汉春云境:青年宜居首选 2024-07-11
- 长沙梅溪湖韦尔斯利酒店即将启幕 2024-07-10
- 长沙打造千亿级湘江智能网联产业园 202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