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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推行房票购房,被征收人可用房票购买新房

来源:吉屋   2024-11-27 17:18:00

四川天府新区近日印发了《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关于在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后推行房票购房的实施细则(试行)》,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细则,房票购房适用于直管区范围内,被征收人可将货币补偿款以房票形式发放,并在直管区房屋主管部门搭建的购房平台上自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屋。

房票购房是指在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后,将货币补偿款以房票形式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以在直管区房屋主管部门搭建的购房平台上自主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屋。房票购房适用于直管区范围内的城市有机更新、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

房票金额是指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货币补偿总额的90%。房票采取数字化方式进行全周期管理,可以拆分、继承、转让、补办、退回,但不得用作抵押、质押。持房票购房的人将获得房票使用金额的15%作为购房奖励。

房票持有人可以在直管区房票房源库中选择已纳入的住宅、商业、办公、车位等各类新建商品房屋进行购买。房票金额视作现金支付购房款,如果金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可以自行支付或按规定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房票的有效期为12个月,期限届满未使用或未完全使用的,将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回收,并按约定的回收方式及时兑付。

房票购房的实施流程包括申请房票、房票核发、房票管理和房票使用。被征收人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另行签订房票购房补充协议,明确房票金额、使用期限、使用规则等内容。房票核发后,房票持有人可以凭房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购房事宜,并签订购房合同。房票的管理和使用遵循数字化方式,可以进行拆分、继承、转让、补办、退回等操作。

四川天府新区推行房票购房,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多的购房选择和灵活性,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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