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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试点启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2024-09-25 03:55

一、共有产权房的购买条件

共有产权房试点启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单身人士需年满30岁。已有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不能再申购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将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北京户籍无房家庭。

二、共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

1. 确定购房资格: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人士须年满30周岁,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

2. 网上申购: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购房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和承诺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

4. 摇号配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选房时,家庭按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选房,放弃选房的家庭由后续家庭递补。

5. 确认购房:选房家庭在选房现场申请材料核对后,签字确认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通过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后,可签订购房合同。

三、注意事项

1. 不得弄虚作假: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否则将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2. 弃购有风险: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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