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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认房又认贷政策详解,购房者需注意

2024-09-25 01:54

近期,宁波发布了最新的认房又认贷政策,对购房者的购房和贷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新政策,购买第二套房需要增加首付款的份额,购买第三套房则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选择商业贷款或全额付款。

宁波认房又认贷政策详解,购房者需注意

新政策不仅通过公积金贷款来划分购房家庭的情况,还要考虑家庭名下现有房产的数量,即“认贷”又“认房”。所谓“认贷”,就是在家庭办理贷款时,监管中心会通过系统查询该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最终购买了几套房;而“认房”则是通过房产注册来检查该家庭名下现有几套房。

根据新政策,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对于初次申请贷款购买房产的购房者,如果家庭在拟购房所在地已经注册有一套及以上的房产,或者已经购买过一套及以上房产并再次申请贷款的,或者银行或公积金中心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等方式确认购房者家庭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房产的,首付款份额将增加至至少50%;其次,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房产的购房者,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在原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

此外,宁波还对首套房的认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即购房者需要还清之前的贷款后才能再次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且首付款不低于30%。

宁波的认房又认贷政策对购房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前需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以便做出正确的购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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