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2024-09-24 21:06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水利工程施工中,高处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准”原则:
1.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 未经监护人员的陪同,禁止登高作业;
3. 在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未扎紧扣管时,禁止登高作业;
4. 遇到六级以上的强风、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登高作业;
5. 当脚手架、操作渠道、梯子、安全帽、防护板等安全设备不牢靠时,禁止登高作业;
6. 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未穿防滑鞋,禁止登高作业;
7. 禁止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以及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8. 禁止携带笨重物件登高作业;
9. 禁止在高压线旁工作时没有遮拦;
10. 光线不足时,禁止登高作业。
二、焊接作业“十不焊”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焊接作业是一项常见的作业,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确保焊接作业的安全进行,需要遵守以下“十不焊”原则:
1. 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2. 在雨天露天作业或场地湿润的情况下,未采取牢靠的安全措施,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3. 在一、二、三级动火范围内作业时,未办理动火批准手续,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4. 未经彻底清洁和浓度检查的装有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容器,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 禁止在可燃资料作为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存在火花飞溅的地方进行焊接作业;
6. 未断电的设备或未卸压的容器,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7. 作业区周围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时,未采取清除措施,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8. 焊接材料的性质不清楚或火花飞向不明的情况下,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9. 焊接设备的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时,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0. 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没有专人监护,未采取防护措施时,禁止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
三、爆破作业“十禁绝”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爆破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十禁绝”原则:
1. 未持有《爆炸员作业证》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的人员,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2. 未进行爆破安全技能交底或交底不清楚的情况下,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3. 未确定联络信号或信号不良的情况下,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4. 未经检验合格的爆破器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5. 禁止在作业场合抽烟;
6. 禁止在所有人员未撤离至安全场所之前进行起爆;
7. 未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进行起爆;
8. 剩余的爆破器件需要运回库房,禁止存放在现场;
9. 爆破后未检查所有炮孔或发现哑炮未处理,禁止继续作业;
10. 其他安全措施不齐备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四、水上作业“十不准”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水上作业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需要遵守以下“十不准”原则:
1. 施工船只未获得船只证书和适航证书,或未获得安全签证,禁止进行水上作业;
2. 未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上船作业;
3. 无证或未经定期体检合格的人员,禁止进行水上作业;
4. 未执行安全技能措施,未备足救生设备,禁止进行水上作业;
5. 作业区域状况不清楚时,禁止进行水上作业;
6. 超载、超负荷的情况下,禁止进行水上作业;
7. 未设置安全标志和障碍物夜间警示灯时,禁止进行水上作业;
8. 禁止在船舷外提水、洗物时进行飞行;
9. 禁止在江河中游水、追鱼或摸蟹;
10. 遇到六级以上的强风、大浪、浓雾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水上作业。
五、起重作业“十不吊”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起重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为了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进行,需要遵守以下“十不吊”原则:
1. 超负荷或歪拉斜拽工件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2.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3. 捆绑不牢或带有棱角、缺口的物体未采取防割措施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4. 吊件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物体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5. 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6. 禁止在高压输电线下进行起吊作业;
7. 未办理爆炸品和危险品审批手续,或未采取可靠措施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8. 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设备有勾挂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9.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10. 遇到六级及以上的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露天起吊作业。
通过遵守以上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