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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应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注意事项

2024-09-23 20:20

一、未做预售挂号前:

购房合同丢失应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丢失购房合同前,如果还未进行预售挂号,只需将剩下的合同报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仅为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大约为50元左右。

二、做完预售挂号但未处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在做完预售挂号后但还未开始处理银行按揭时丢失了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报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携带报纸去做预售挂号的机关申请刊出所签定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进行预售挂号。此时,购房者需要支付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以及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做完预售挂号且处理了银行按揭:

如果购房者在做完预售挂号并已经处理了银行按揭后丢失了合同,除了需要进行第二种情况的手续外,购房者还需要与处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改变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置在银行质押。由于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刊登,所以需要换成新的合同。购房者和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的购房合同合同号已经发生了变化,虽然合同内容没有改变,但根据《合同法》规定,该贷款合同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与银行签订改变协议。

购房者在丢失购房合同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补救办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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