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禁用“学区房”的字样,新规定下月起施行
2024-09-23 17:10一、规定要求注明规划配套设施
根据最新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明确要求,广告中涉及到计划或建造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备以及其他市政条件的,不能作误导宣扬。
二、新规定禁止含有升学承诺
根据新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商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工作、升学等事项的任何许诺。这意味着消费者看到“名校学区房”等许诺性、暗示性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或投诉。
三、广告必须明示实际售价期限
新规定要求广告语中对报价有明确表明的,应清楚表明为实际销售报价,并明示报价的有效期限。这意味着广告中打着“最低报价XXXX元起”的宣传手法将被视为违规。
四、违规广告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根据新规定,违反规定发布广告的,将根据《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处分。如果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广告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将处以违法所得的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将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遵守规定,让消费者用实际报价买到房子
地产广告有必要说到做到,让消费者用广告许诺的报价买到房子。此外,广告语中不能使用“风水宝地”等相似词汇。
根据最新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禁止使用“学区房”等许诺性、暗示性字样,明示实际售价期限,违规者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房地产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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