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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细则出台,朋友们有福了!

2024-09-22 06:08

一、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细则出台

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细则出台,朋友们有福了!

据呼和浩特市房管局消息,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于5月12日发布了《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细则由市房管局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工作。

二、细则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的相关规则

《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的限购面积、超面积差价款的交纳、增值收益的分配等规则。根据细则,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立项时间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之前的,限购面积最高为120平方米;之后的项目,限购面积为多层65平方米、高层75平方米。超过限购面积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交纳差价款。

三、权利人可以将经济适用住房变更为普通商品房

根据细则,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权利人,入住满5年或获得房产证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指导价补交超面积差价款和增值收益,将经济适用住房的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房。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项目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房屋无产权纠纷等。

四、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的相关费用规定

细则还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时需要交纳的土地收益抵偿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到时市场价格-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价)×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30%。增值收益和超面积差价款由市房屋交易部门收取,并上缴财务部门。

五、简化手续,提高购房便利性

细则还规定了购房手续的办理流程,包括买卖承认和不动产摇号等。这些规定的出台将简化购房手续,提高购房的便利性。

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的意义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的推行,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权利人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机会,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变动进行买卖,增加了房屋的流动性。同时,也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保障。

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细则的出台,将为市民提供更多的购房选择和机会,提高购房的便利性和灵活性,同时也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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