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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程序详解

2024-09-21 20:18

一、申请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程序详解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昆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无工作单位的购买者需要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还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的材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二、受理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部门会立即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开始计算。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送交区房产管理局。

三、审核

区房产管理局接到申请材料后,会与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一起进行审核工作。审核方式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单位走访和信函索证等。审核工作需要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等情况。

五、复核

如果经公示后有异议,区房产管理局将会与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一起进行复核。如果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会报昆明市房产管理局登记。

六、轮候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将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进行轮候。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分后,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选房名单,并发放《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凭证》。选房时间和地点将提前20天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并公示选房人名单。申请家庭放弃购买的,已核发的《购房凭证》将作废。需要重新申购的,需要重新申领《购房凭证》。

七、购房手续

申请家庭凭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购房凭证》和户主本人身份证到提供房源的开发企业办理购房手续。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同时需要注意申请材料的准备和轮候期间的信息更新,以便顺利购买到适合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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