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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没成还拿不回房产证,签合同注意三条款

2024-09-19 21:32

一、委托中介卖房遇到的问题

卖房没成还拿不回房产证,签合同注意三条款

2016年1月,周女士委托中介公司出售位于南城西平的一套房子。然而,买卖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导致周女士无法拿回房产证。

二、合同中的三个危险条款

周女士的经历告诉我们,签订居间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三个条款:

1. 无效果付酬条款:即使交易未达成,委托人也要支付中介公司一定数额的报酬。这对委托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2. 自己交易条款:中介公司设定一个交易底价,并在支付底价后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这让中介公司能够从中牟利。

3. 产权证明原件不归还条款:中介公司在一定条件达成之前不归还委托人提交的房产证原件,导致交易失败后无法拿回房产证。

三、如何避免签订危险合同

为了避免遇到类似问题,我们应该:

1. 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关于付酬、自己交易和产权证明原件归还的条款。

2. 在合同中加入“买方或中介违约,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时第一时间从中介处拿回房产证等房产资料”的条款。

3. 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签订居间合同时一定要谨慎,特别是要注意无效果付酬、自己交易和产权证明原件不归还的条款。遵循以上建议,可以避免买卖不成还拿不回房产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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