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流程和办理地点详解
2024-09-17 01:58一、订金阶段
根据购房者是否已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订金阶段的退房流程有所不同。如果购房者已交订金,但没有明确约定和说明交款的性质,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卖方要回所交款项。
二、预售登记阶段
在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入住阶段
在房屋竣工后,购房者已办理入住手续并交纳政府部门应收的税费,但房产证尚未办理下来时,购房者要求退房的情况较为常见。此时,购房者一般是违约方,而卖方则是被要求退房的一方。
四、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后,房屋的权利已经转移,购房者一般不能退房,除非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房产证,但卖方垫资且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损失。
商品房退房办理地点:
1、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购房者可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果开发商同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房屋交还、退款、赔偿损失等事宜。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购房者可以依法向所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
2、向贷款银行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在购房合同解除后,购房者可以向贷款银行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根据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应支持购房者的请求。
3、归还的购房款优先归还享有抵押权的银行:购房者将开发商归还的购房款优先归还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开发商在归还购房款时可以将代为偿还的银行款项予以扣除。
在退房过程中,购房者应及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办理退房手续时,购房者应尽量降低损失,并注意办理退房手续的时机,最好在房产证下来之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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