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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须了解优先购买权,否则房子砸手里

2024-09-16 22:08

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卖房须了解优先购买权,否则房子砸手里

承租人拥有法律赋予的优先购买权,即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所有人必须将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如果出租人未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将无效。

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即房屋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必须获得共有人的同意。只有在共有人放弃购买之后,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他人。

三、出售公有旧房原住户的优先购买权

对于公有旧房的原住户而言,他们在出售旧房时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在同等条件下,原住户有权先购买该房屋。

四、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处分权。在购房五年后,他们可以将房屋出卖或出租。原产权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

以上是四种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卖房者在出售房屋时必须了解这些规定,以避免合同无效和房子砸手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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