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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怎么认定?

2024-09-16 05:38

一、优先购买权适用于亲戚吗?

房屋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房屋共有人或者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则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并不是所有亲戚关系都可以排除优先购买权的适用。

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中“同等条件”的理解

同等条件并不要求所有条件都必须保持完全相同,而是相对平等的要求。在实践中,出租人在出售房产时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会考虑与第三人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如信用及履约能力、情感等因素。因此,同等条件并不等同于转让价格。

三、房产已过户至第三人名下,是否还能请求同等条件优先购买?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请求将不被支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第三人善意购买并已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同等条件的要求,包括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亲属关系、交房时间等因素。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不适用于房屋共有人或近亲属之间的交易。承租人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理解同等条件的相对平等性,而非要求所有条件完全相同。如果房产已过户至第三人名下,承租人将无法请求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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