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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购买政策及交易规则解析

2024-09-15 10:26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条件

经济适用房购买政策及交易规则解析

各城市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条件的规定不尽相同,以下以深圳为例,介绍其申请购买条件:

1. 申请购买人需具有本市户籍。

2. 申请购买人与一起申请购买人之间需有法定的奉养、抚育或扶养联系,包括申请购买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已婚申请购买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一同申请购买。投靠后代获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一起申请购买人。

3. 申请购买人及一起申请购买人不得拥有任何自有住宅和建房用地,包括安居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宅等政策性住宅,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 申请购买人及一起申请购买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未购买过政策性住宅,未收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住宅。

5.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购买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规范线。

6. 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 申请购买人及一起申请购买人没有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经济适用房交易方针

1. 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但可以以不高于购房单价的价格出售给符合购房条件的人。

2. 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可以正式上市交易,但需要补交归纳地价款,金额为成交额的10%。补交归纳地价款的计算方法为:购房单价×面积×10%。

3. 在未满5年的情况下,签署的交易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三、购房者需注意的事项

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购买条件,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购买。其次,卖房人要确认房屋是否可以进行交易,以及经济适用房的报价是否符合规定。最后,交易双方应当了解,购买经济适用房后,个人的购房资历是否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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