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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切勿省事怕麻烦!

2024-09-09 13:45

现在有很多人不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在现在信息化时代,知识就是力量,知道的清楚明白,可以避免很多情况的发生,这次就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整理了相关的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切勿省事怕麻烦!

一、房屋买卖合同普通条规

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指的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 标的: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是否现房或期房、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1. 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 权利转移登记: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可以发生转移。未登记的房屋交付也不会发生权利转移。

3. 优先购买权: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 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应按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强加意志给另一方。

5. 税费:存量房屋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税等。

6. 仲裁解决争议: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以上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遇到房屋合同违约等问题,本文应该会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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