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意向金的区别及对卖方的约束情况
2024-09-07 05:34一、定金
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为了保证房屋顺利成交而通常会采用付定金的方式作为担保,借此来约束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约定。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意向金
意向金是买方表达购买意向的一种方式,严格来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买方支付意向金是为了向中介机构表达购买意向,但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如果房东签收了买方的意向金,意向金会自动转为定金,此时房东不能反悔,否则需要双倍返还。意向金的支付并不能约束卖方,房东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给其他买受人,买方也可以选择购买其他房屋。
三、定金与意向金的区别
1、约束力不同:意向金交付中介机构是不能约束卖方的,业主的房子还是可以出售给其他买受人,而买受人也可以选购其他房屋,不涉及违约等问题;定金则会约束买卖双方,如有一方反悔,那么定金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
2、表现形式不同:意向金需要签订《委托支付买卖协议书》,而定金需要签订《定金协议》。
3、签约主体不同:意向金由买家和中介签订两方协议,定金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签订。在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不会对卖方构成约束。
定金和意向金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起到不同的作用。定金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约束买卖双方,买方不履行合同将受到处罚,卖方不履行合同则需双倍返还定金。意向金是表达购买意向的一种方式,未转化为定金前不对卖方构成约束。买方在支付定金或意向金时应注意签署相应的合同,遵守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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