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卖房手续及条件详解
2024-09-07 03:03外国人在中国卖房需要遵守一定的手续和条件。首先,外国人在上海只能购买住宅,其他类型的房屋不允许购买。根据现行政策,外国人需要在上海生活一年以上,并具有一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能购买住宅。此外,购买住宅的外国人还需要满足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自住承诺函的要求。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外国人需要提供长期居住证明或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以及护照等有效资料。
一、办理房屋权证
买受人办理房屋权证时,如果是外籍人士,需要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等材料。
二、办理委托书公证
外国人卖房需要办理相应的委托书,并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此外,卖方还需要办理一张银行的储蓄卡。办理完上述材料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过户手续交易了。过户手续与大陆居民办理的手续相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合同,办理交接和过户手续。
三、注意事项
外国人卖房所需的材料包括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居留证(无居留证的需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等。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外国人士应与卖方签订合法的房屋交易合同,并明确付款的时间和方式。此外,外国购房人员需要在中国居住满一年,购房合同中需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提供的公证材料如为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委托书、同意书等材料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最后,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需审查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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