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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安居房如何出售?出售需要哪些证件?

2024-09-06 10:20

一、满5年的出售条件

婚后买的安居房如何出售?出售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规定,自房屋权证颁发之日起满5年的安居房可以出售。出售条件包括:已交清经适房购房款和相关税费;按照同地段土地出让市场价格交纳土地费用,并补缴购买时每平方米减免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人(共有人)已签署书面同意出售意见。

二、政府回购和继续出售

政府可以回购供给困难家庭准予上市交易的经适房。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房可以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三、未满5年的特殊情况处理

未满5年的经适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但如果购买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可以向政府交纳土地费用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此时,该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功能消失,其管理、权属登记和交易等均按照商品房的规定执行。

婚后买的安居房出售需要的证件清单

1. 安居房换证登记申请书;

2. 房地产证(原件);

3. 市房改办批复(原件);

4.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如果买方为单位,还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的提交单位成立批文和负责人任命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经公证的地产买卖合同书。如果是赠与、继承、交换情况,则需要先换证再进行转移登记。

购买安居房后的出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在出售安居房时,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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