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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定金问题解析

2024-09-06 04:25

一、房地产销售是否能收取定金

房地产销售定金问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房地产销售可以收取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但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二、房地产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关于定金能否退还,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一般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的退还条件,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根据担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应当返回定金给买受人。

三、房地产销售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收取定金

房地产销售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预售商品房,在签订书面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是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收取客户钱的行为。购房者可以通过当地房管局查询开发商取得预售证的日期,如果交钱的日期早于取得预售证的日期,开发商就是违规行为。

购房者在购买房地产时要注意合同条款,了解定金退还的具体约定。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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