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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提供的服务及免责情况解析

2024-09-04 09:29

一、房产中介可以提供的服务主要有哪些?

中介提供的服务及免责情况解析

除了提供房屋真实信息,房产中介还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了解政策变动的影响;进行信息发布活动。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的环境、使用年限、是否隐瞒缺陷;检测或修复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了解设备转让价格及相关费用是否结清;查询物业管理单位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

3、权籍调查:调查、征询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并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

4、确定成交意向: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确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办理产权过户:收集、报告、确认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约定确权时间;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二、出现哪种情况,房产中介可以?

1、中介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向委托人披露房屋的权属情况、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基本信息。如果处理超出中介能力范围,如鉴别伪造证件,中介对提供的信息并非保证责任,而是谨慎责任,只需尽到合理的注意。

2、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介绍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中介不承担责任。

房产中介除了提供房屋真实信息外,还可以提供行情调查、使用状况调查、权籍调查、确定成交意向和办理产权过户等服务。然而,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中介有些情况是可以的,如在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和不对他人的信用进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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