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土地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解
2024-09-03 04:57一、安置房土地证办理部门
安置房的土地一般属于划拨土地,因此办理安置房土地证需要前往当地的房管局或土地管理部门。
二、办理安置房土地证所需材料
1. 向修建安置房的开发商领取以下材料:
(1)安置房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安置房分层分户图;
(3)购房合同;
(4)办理土地证的图纸。
2. 先办理产权证,再办理土地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分户图;
(4)安置房初始登记证明;
(5)安置房买卖合同(乙方合同正本);
(6)安置房的维修基金原件;
(7)契税原件;
(8)抵押登记申请表;
(9)借款合同以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0)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1)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时出具,必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3. 提供安置房土地缴纳契税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1、2、4、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发票。
目前收费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安置房,契税税率1%,其余自住普通住宅税率2%,高档房税率4%。
4. 安置房土地证过户所需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安置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安置房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以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办理安置房土地证需要前往当地的房管局或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分户图等材料。希望以上内容对需要办理安置房土地证的人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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