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业务申请垫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09-02 05:33转贷业务是指将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一种操作。在办理转贷业务时,客户需要了解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顺利完成转贷过程。
一、办理流程
1. 客户需要前往告贷银行或人民银行出具夫妻双方的信用陈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告贷人夫妻双方必须携带身份证进行办理。
A. 如果选择前往人民银行办理,告贷人本人需要亲自前往人民银行(五爱路33号)查询并出具信用陈述。
B. 如果选择通过自己信用信息渠道查询并打印信用陈述,客户需要登录信用信息渠道进行查询。
2. 公积金(组合)贷款批准后,客户需要前往担保公司签定转贷协议,并办理典当担保手续。
在签定转贷协议时,客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产证、土地证、典当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在办理典当担保手续时,客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详见《典当担保手续供给材料》。
3. 典当办结后,担保公司会通知客户收取垫资资金,并结清原商业贷款。
4. 客户需要将原商贷银行提供的结清证明、他项权证和房子登记请求书(表三)交给担保公司。
5. 原商贷贷款办理结束后,担保公司会通知客户收取房产证。
二、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处理转贷事务请求垫资时,需要承担垫资服务费。具体详情可咨询担保公司。
2. 在办理典当担保手续时,客户和爱人以及所购住宅共有权人需要共同参与办理,并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1)告贷请求人和爱人以及所购住宅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告贷请求人和爱人以及所购住宅共有权人的婚姻证明;
(3)《某某市商业性住宅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4)《某某市住房公积金自住房贷款批准表》;
(5)告贷请求人所购住宅的房产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6)原商业贷款合同;
(7)契税完税证明;
(8)转贷住宅为本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需要提供经产权监理部门存案的购房合同;
(9)转贷住宅为本地存量房(二手房)的,需要提供经产权监理部门存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以上就是转贷业务申请垫资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