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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详解

2024-09-02 02:08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详解

1. 申请人资格:

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 收入限制:

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二、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 供应对象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 租金水平: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 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注意事项对于有住房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来说非常重要。申请人需要了解自己的资格和收入限制,并在申请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同时,租金水平和租赁合同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本文能对申请公租房的人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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