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及申请流程
2024-08-27 07:45一、申请条件
根据宁波市的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已婚家庭或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
2. 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3. 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 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5. 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
二、申请流程
1. 宁波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准备好以下资料:现住房资料(拆迁户持拆迁补偿协议原件)、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2. 将以上资料和填写好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一起,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 宁波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社区公告。如果十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会核查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的房产档案。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
三、注意事项
1. 位置:经济适用房的价位较为合理,但位置可能不太理想。购房者需要考虑到长期的交通问题,尤其是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位于城乡结合地区,公交线路和站点相对较少。
2. 户型:购买经济适用房时,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以居室功能为主要考虑因素,避免追求大面积而增加额外费用。
3. 其他要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不能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也不能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
申请宁波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年龄、户籍、收入、房产等方面的要求。申请流程相对简单,但购房者需要注意位置和户型等因素。希望本文能对准备申请宁波经济适用房的人们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