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灯安装高度及要求解析
2024-08-25 04:23一、应急灯安装高度
应急灯一般安装的高度为2.3米。这是因为普通住宅每层建筑的高度约为2.8米,商业场所则更高一些。将应急灯安装在2.3米的高度已经足够达到照明效果,并且在检修时也更加方便。然而,对于一些特殊场所,如楼梯间或拐角处,由于容易发生拥挤和踩踏的危险,应急灯的安装高度不能超过一米。
二、应急灯安装要求
1. 消防应急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蓄电池的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分钟。
2. 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以确保走道、楼梯和其他疏散路线充分照亮。同时,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也需要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米。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应设有保护罩,以防止损坏。
4. 疏散楼梯间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所在部位和层数,以便楼内人员及时了解自身所处的位置,便于安全疏散。
5. 用于消防疏散的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出口的顶部或顶棚上。对于较长的疏散通道,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光照亮度,适当增加灯具的布灯密度,合理设置安装位置。
6. 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或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距离不应大于20米。
7. 在工程设计中,为了方便维护与管理,消防应急照明最好按层以专用馈电回路供电。
8. 在火灾状态下,靠近地面的烟少、氧气多,人疏散的本能反应是弯腰或匍匐前进,因此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更为有效。
9. 应急灯在使用前需要进行20小时的充电,以确保正常放电。
10. 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进行连续开关试验,检查电路转换和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11. 配电线路应做好防火保护,暗敷时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穿金属管,并在钢管外面刷防火涂料或采用其他防火措施;线路采用防火电缆或耐火电缆、电线。
12.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13.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在袋形走道上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米,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规定。
应急灯的安装高度一般为2.3米,但在特殊场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安装应急灯时,需要注意电源要求、照度要求和安装位置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还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灯的性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