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解,助力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2024-08-20 08:44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申请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居民户籍5年或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对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具有居住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7年;在市区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存公积金或社保一年;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的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创业人员
对于创业人员,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具有居住证;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的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杭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申请家庭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进行预登记申请。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
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
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
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7、领取《受理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自助打印《受理单》。
8、公开选房
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根据《选房通告》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9、办理配租入住
公开选房结束后,申请人根据规定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