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人的责任和风险有哪些?
2024-08-09 13:58一、借款担保人的责任
借款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担责;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最长是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借款担保人的风险
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在成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因为一旦签名作为担保人,就意味着个人要对贷款清还欠债承担责任。即使担保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发生变更,担保书仍然有效,不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换句话说,一旦担保人签名担保,就是永久作为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得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2、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借款人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内。当担保人自己申请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为他自己的债项,贷款机构通常会将其计算在欠债内,可能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3、担保人自愿承担责任的风险: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通常会要求担保人签署一份独立法律文件,清楚解释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并确保担保人是自愿承担责任的。担保人需要在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署该文件,并找另外一位律师作证,证明担保人已经清楚了解并自愿承担个人责任,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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