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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的证明和户口和居住权问题解析

2024-08-09 13:20

一、使用权房的证明及销售限制

使用权房的证明和户口和居住权问题解析

使用权房没有证明,只有住房使用证。住房使用证是由产权单位发放的,证明持证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一种权利证书。使用权房在原则上销售后成为了私有财产,可以自由处分,但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使用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般原则。但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已购公有住房是通过福利和改革受益的结果,所以在各地对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还存在一定的限制。

二、使用权房的户口和居住权问题

使用权房有户口不一定有居住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是否有居住权取决于是否有相关合同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三、使用权房户主的更改

要更改使用权房的户主,首先需要由同住人协商后选出一位新的承租人,然后到出租人那里办理过户手续。对于公房类的使用权房,户口以同住人为准。

如果承租人死亡,且同住人仅有承租人一人,那么只能由承租人的同户口直系亲人继承。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可以双方签订协议,进行补偿。

使用权房没有证明,只有住房使用证。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但在实际销售中存在一定限制。使用权房有户口不一定有居住权,是否有居住权取决于合同约定。更改使用权房户主需协商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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