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履行房产分割应如何处理?
2024-08-04 13:23离婚后,如果对方不履行房产分割协议,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介绍几种常见情况的处理方式。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赠与方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离婚时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财产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因此,即使是结婚多年,只要房产未过户,赠与方仍然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仍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应按照出资情况进行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并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因此,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屋,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要求偿还出资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