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房屋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07-31 09:50棚户区改造房屋是指由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后分配给居民的房屋,其土地属于安置房性质。在持有棚户区改造房屋满五年之后,居民可以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此时,棚户区改造房屋变为正规商品房,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一、棚户区改造房屋过户流程
1.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前往交易所,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办理过户手续。买方会收到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 登记申请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等。
5.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棚户区改造房屋过户注意事项
1. 买卖双方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应详细核对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等相关证件,确保房屋信息准确无误。
2. 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并缴纳相关费用。
3. 如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通过以上步骤,买方可以顺利办理棚户区改造房屋过户手续,获得房地产权证,享受正规商品房的权益。
买房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