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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的放款方式及注意事项

2024-07-31 08:34

一、组合贷款的放款方式

组合贷款的放款方式及注意事项

根据吉屋网的介绍,组合贷款通常是分开放款的。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放款后,银行的商业贷款才会放款。贷款人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日期也可能不一样,这一点需要贷款人注意。由于组合贷款是分开放款且分开还款,贷款人在以后想提前偿还贷款时,除了一次性结清所有贷款,还可以选择先结清公积金贷款或者先结清商业贷款的那一部分。

二、办理组合贷款的注意事项

1. 初审申请: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需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账户。

2. 公积金贷款部分:申请组合贷款时,借款人需要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提出申请,并进行初审。申请人需要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拟购房价款、拟借金额、期限以及本人和配偶或共同申请人的公积金余额等。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初审,并由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事务所出具评估意见书后,公积金中心签发贷款承诺书。此时,借款人可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公积金贷款部分即宣告完成。

3. 银行贷款部分:申请人需要填写《个人住房款借款申请表》等相关文件,并提交申请贷款的资料。经银行审批放贷后,银行会将贷款金额一次性转入开发商账户。

组合贷款通常是分开放款的方式,贷款人需要注意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放款日期可能不一致。办理组合贷款时,需要注意初审申请、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贷款部分的办理流程。在以后提前偿还贷款时,贷款人可以选择先结清公积金贷款或者先结清商业贷款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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