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详细步骤来了解一下
2024-07-29 21:56一、预登记
根据要求,申请人需要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二、申请
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需要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三、审核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区规划建设局。
四、复审和领取准购资格认定单
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市房管局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申请人凭借《准购资格认定单》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通过以上步骤,离婚无房的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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