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登记在哪个部门办理?详解居住权登记流程及特征
2024-07-29 12:01一、居住权登记的办理部门
居住权登记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住宅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居住权的登记手续。
二、居住权登记的流程
1、准备材料: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居住权协议书(须经过公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状况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公证:房屋居住权协议书需要经过公证,可以选择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费用按照当地标准收取。
3、办理登记手续:在公证完成后,需要前往当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4、领取证书:经过登记审核后,房屋居住权证书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领取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权的特征
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不能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
2、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不能由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享有。
3、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不能转让给他人,也不能由他人继承。
4、居住权具有长期性、终身性,一般是为了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应当与其生命共始终。
5、居住权不得转让、上市让与他人,出租也只能是出租房屋的一部分,不能全部出租。
居住权登记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办理公证、办理登记手续和领取证书。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期限长、终身性等特征,只能供特定人使用,不能转让、继承。
买房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