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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房子拆迁后是否还有居住权?

2024-07-29 09:28

一、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

居住权房子拆迁后是否还有居住权?

居住权和租赁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其性质、期限、保障和转移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1. 性质不同:居住权需要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设立,具有对世性;而租赁权是通过当事人的租赁合同设立,仅对合同相对人发生效力,仅具有对人性。

2. 可约定的期限不同:租赁权的最高年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权约定无效;而居住权没有年限的限制,当事人可任意约定。

3. 被侵害的可能性不同:居住权是与所有权并行的一项物权,需要向社会公示,善意第三人几乎没有可能存在,更不可能侵害居住权人的权利;而租赁权一般不向社会公示,被善意第三人侵权的可能性非常大。

4. 权利人的保障不同:居住权向社会公示,在被侵权后,居住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居住权,依然能够占用、使用设立居住权的住宅;而租赁权在被侵权后,大多数情况下,租赁权人只能请求侵权人损害赔偿的权利,而丧失租赁权。

5. 所有权转移后的影响不同:租赁权在买卖、拍卖的情况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且在所有权转移后,租赁权对新的所有权人仍旧有效;而居住权是与所有权地位同等的物权,暂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说法,更不存在被“打破”的可能性,只有在居住权到期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才会消灭。

6. 居住权相对于租赁权的“劣势”: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且在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即行消灭;而租赁权可以转让(转租)、继承。

二、居住权房子拆迁后的权益保障

居住权的房屋如果被拆迁,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居住权人的权益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保护:居住权是一项合法的权利,居住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能够继续居住在拆迁后的房屋中。

2. 补偿安置:拆迁后,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包括经济补偿和住房安置等。这样可以保障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公平公正:在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会进行评估和协商,确保居住权人的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4. 依法行使权利:居住权人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参与拆迁协商、签订补偿协议等,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居住权和租赁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其在性质、期限、保障和转移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居住权房子拆迁后,居住权人仍然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包括法律保护、补偿安置、公平公正和依法行使权利等。因此,居住权人在面对房屋拆迁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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