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可以带押过户吗?南京政策解读
2024-07-29 08:53一、公积金贷款可以带押过户吗?
根据所在城市的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带押过户。以南京为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从2023年3月22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二、南京政策解读
根据南京政策规定,办理带押过户的手续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 申请受理: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申请办理“三合一”登记,包括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和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2. 审核登簿:不动产登记机构一窗受理后,与房管、税务部门同步开展审核工作,买卖双方税费缴纳完毕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三合一”不动产登记。具体包括将不动产权利人由卖方名下转移至买方名下的存量房转移登记,为买方贷款银行设立抵押权的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以及将卖方贷款银行的抵押权注销的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注:如果卖方以及卖方贷款银行不能同步结清贷款,无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可待卖方贷款还清后,由卖方贷款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线上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
三、申请材料
1. 买卖双方在同一银行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
- 买卖双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银行授权委托书
- 存量房买卖合同、主债权合同以及抵押合同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以及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转移的证明材料
2. 买卖双方在不同银行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
- 买卖双方、卖方贷款银行的身份证明以及银行授权委托书
- 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以及卖方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转移的证明材料
- 买方与买方贷款银行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首次登记)、身份证明以及银行授权委托书
- 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
注: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信息系统共享获取的信息或者材料,申请人可以不再重复提交,不能获取的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根据所在城市的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带押过户。具体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需要根据所在地的政策要求进行操作。以上是南京的政策解读,其他城市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所在地的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