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影响监管额
2024-07-27 13:13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
近日,成都市发布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工程进度进行了详细规定。
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影响监管额度
根据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信用等级,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房项目,相应调整监管额度。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的,监管额度保持测算额度不变;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的,监管额度上浮20%;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监管额度上浮40%。
严格规定支取额度
根据工程进度,严格规定了不同阶段的支取额度要求。完成规划地上建筑层数主体结构工程三分之二时,监管专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监管额度的65%;完成规划地上建筑层数主体结构工程四分之三时,监管专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监管额度的55%;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专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监管额度的45%;完成外墙装饰时,监管专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监管额度的35%;完成内外装饰装修时,监管专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监管额度的15%;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管专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监管额度的10%;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监管专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监管额度的5%。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出台,对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工程进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和管理。这将有助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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