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员的工资问题及职责解析
2024-07-27 20:25一、业委会成员的工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业委会成员没有工资。具体是否给予业委会成员工资,需要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这意味着业委会成员的报酬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和规定有关。
二、业委会成员的条件
业委会成员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委会成员的职责
业委会成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年度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与解聘的物业服务人进行交接;
3、拟定共有部分、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4、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以及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再次筹集;
5、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制止;
7、制作和保管会议记录、共有部分的档案、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表等有关文件;
8、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每半年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交纳物业费、停车费情况;
9、协调解决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10、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工作;
11、配合、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12、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委会成员的工资问题需要由业主大会决定,一般情况下业委会成员没有工资。业委会成员的职责包括召集业主大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合同、监督资金使用与管理、解决纠纷等。业委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