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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纳时间及方式解析

2024-07-23 01:51

一、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纳时间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纳时间及方式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在交房之前需要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直接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代交。开发商在收到维修基金后30日内,需要将收取的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若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则维修基金由业委会统一收取管理。若没有业委会,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则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一半以上业主同意,或者经过总面积一半以上业主同意才能动用。

二、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纳方式

1. 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维修基金。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

2. 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3.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是在交房之前,交纳方式包括售房单位提取和购房者缴交。业主可以选择将维修基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委托开发商代交。若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则由业委会统一收取管理。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根据住宅类型有所不同。合理交纳维修基金,有助于保障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维修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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