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及申购流程详解
2024-07-14 19:30一、申请条件
南宁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包括:
1.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南宁市工作或居住;
2. 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员;
3. 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
4.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申购流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到户口所在地区房管局申请办理,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 填写审批表并备齐材料,获取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的收入和住房证明;
3. 区房管局审核并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市房地产档案馆核实申请人住房情况;
4. 市房管局复审和评分后,在网站上公示15天;
5. 按评分顺序批准申购,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6. 持批准表和选房顺序号向开发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三、违规处理
对违规购房行为,包括虚假申报或不按规定购房的情况,相关开发单位和申请人将面临严格的处罚措施,如撤销申购资格和追究相关责任。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明确,申请人需严格符合条件,并按规定流程进行申购,确保公平公正。了解清楚相关要求和流程,有助于申请人顺利购得经济适用房,提升居住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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