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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详解

2024-06-17 20:30

一、大连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

大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详解

根据大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十七平方米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4.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5.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二、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和交易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经市住房管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上市交易需要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

三、经济适用住房的特点

经济适用住房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设立的,具有以下特点:

1. 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

2. 购买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 购买满5年后可以申请上市交易;

4. 上市交易需要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四、经济适用住房的优势

经济适用住房的推出,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种购房的机会和途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享受相对较低的价格,解决住房问题。同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确保了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大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了购房的机会,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在5年后才能进行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推出,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种购房的途径,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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