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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责任归属及解决方式

2024-06-13 08:50

一、卖方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责任归属及解决方式

在房屋交易中,卖方有义务如实告知买方房屋的瑕疵问题。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买方可以根据卖方的欺诈行为主张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卖方并不知情或者无法知晓房屋存在的隐蔽瑕疵,那么卖方不承担责任。隐蔽瑕疵是指房屋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与出卖人的原因无关。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责任

如果房屋处于保修期内,买方可以直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开发商应当承担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的修复责任。买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开发商,要求其解决房屋质量问题。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中的共用部分,大多数情况下,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责任。物业公司可以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费用,维修共用部分的质量问题。

三、解决方式

当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时,买方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式:

1. 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

2. 以房屋所有人身份向开发商主张权益:如果房屋存在隐蔽瑕疵,买方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合同转让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

3. 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如果房屋处于保修期内,买方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其解决房屋质量问题。

4. 物业维修共用部分:对于共用部分的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责任,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付。

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卖方应如实告知买方房屋瑕疵,否则需承担责任;隐蔽瑕疵系固有问题,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保修期内可向开发商主张责任。物业可承担共用部分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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