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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详解

2024-06-11 10:31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详解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以下资料和流程:

1. 申请登记: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

3. 审核公示: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当地报纸、房地产联合信息网上公示。

4. 批准选房: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 选房购房: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间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区民政部门、家庭收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区民政部门,区房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快要30日才能审查公示完。镇人民政府应当调查、核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通过街道办事处、核实、住房状况和婚姻状况等情况在市房地产信息网上予以公示。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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