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办理完毕后如何领取他项权证?
2024-06-09 05:21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当事人需要在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在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人可以领取他项权证。

一、他项权证的领取流程
1. 如果抵押的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登记机关会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由抵押人收执。同时,登记机关会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 如果抵押的是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登记机关会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而不会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作他项权利记载。
3. 如果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抵押人需要在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注意事项
1. 他项权证是抵押人的重要证明,抵押人需要妥善保管,并在房产交易或其他相关手续时提供给相关方。
2. 如果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的处置会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能进行合法交易,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3.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时,抵押权也会消灭。因此,当债务还清时,抵押人需要及时办理他项权证的注销手续。
房产抵押办理完毕后,抵押人可以领取他项权证。抵押人需要妥善保管他项权证,并在相关交易或手续中提供给相关方。同时,抵押人需要注意抵押权的消灭和他项权证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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