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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50%的规定有哪些

2024-01-20 18:01

空置房物业费50%的规定有哪些

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约定物业费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需要负连带交纳责任。此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空置房物业费50%的规定有哪些

空置房闲置交物业费的具体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即使业主的房屋空置,也需要交纳物业费。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对价,即使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有明显差距且持续时间较长,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全部物业费。根据质价相符的原则,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费,但需要依法酌情考虑。如果房屋确实没有住人且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业主可以向物业申请减免物业费,最高可减免百分之十到三十。

物业费支付的催告和纠纷解决

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空置房物业费50%的规定总结

综上所述,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应当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仍需交纳物业费。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需负连带交纳责任。在物业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有明显差距且持续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费,但需依法酌情考虑。对于确实没有住人且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屋,业主可以申请减免物业费。在纠纷解决方面,物业服务人可催告业主支付物业费,并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旨在维护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营和社区环境的良好秩序。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应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和社区生活。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大家应当加强沟通,共同促进社区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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