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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子物业费

2023-12-16 07:21

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子物业费处理方式

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减收不超过60%
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子物业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子物业费应当进行减收,最高不得超过物业公共服务费的60%。业主虽未入住空置房屋,但仍享有小区提供的卫生服务、安保服务等物业服务,因此不能以房子空置为由不交物业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规定因城市而异

具体处理方式应遵循所在城市的规定。不同城市可能有不同的政策规定,一般而言,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减收,最高收费不得超过60%。业主应根据所在城市的规定确定具体的缴纳方式和金额。

不得停止基本生活供应

物业服务人在催交物业费时,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这是因为电、水、热和燃气等都是业主的基本生活所需,即使欠费,也不能以损害业主利益的方式进行处理。

拖欠物业费的处理措施

若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采取催交或起诉等措施。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合理期限届满仍未支付,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解决。
综上所述,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子物业费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业主在享有物业服务的同时,也有责任按时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应遵循规定采取合适的措施催交物业费,但不能停止基本生活供应。各城市应制定相应政策规定,确保物业费的合理减收和催交措施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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