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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是什么?

2023-06-01 23:31
拒绝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是什么? 1、建筑物已经建造完成但还没出售或者交付,此时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
2、业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并未履行应尽的物业服务,包括维修、养护等。
3、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者物业费用过高。
4、物业擅自设立不合理且无必要的收费项目。对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及金额有争议可以起诉。
以上是拒交物业费的四条正当理由。
拒绝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是什么?

拒交物业费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请问哪些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下,从业主维权的角度看,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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